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4〕22号)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英国上市公司365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理念,规范和完善学院办学机制,结合中法合作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预科阶段学业完成后达到工程师选拔要求且继续在本学院按照工程师培养模式深造的学生,可以按照此工作方案进入推免流程。推免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科学遴选;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制定并完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部审核备案;同时,规范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负责受理并调查处理学生申诉与投诉事项。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1)决议机构: 英国上市公司365院务会(简称院务会)
2)工作组成员:
组长:中方院长、法方院长
副组长:中方教学副院长、法方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
成员(中方):院长助理
成员(法方):法语教学代表、物理教学协调人、数学教学协调人、工业科学教学协调人。
第三章 推免基本条件
第四条 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选拔标准,将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推免生遴选的核心考察内容。严格贯彻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道德情操、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综合素质,对思想品德考核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按照择优遴选原则,推免资格申请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籍变动的,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学业、纪律等方面,以学校正式认定为准)造成降级的,不具备推免资格;
(三)在校期间,不得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规违纪处分情况(处于处分期限内);
(四)已按规定完成学籍注册,处于在籍且正常在读状态,并实际参加培养环节(不含任何形式的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五)截至本科第三学年结束,已按工程师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全部预科阶段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六)达到工程师选拔要求,具体包括:
1)法语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CEFR)B1 (DELF/TEF/TCF B1)及以上;
2)综合学业成绩良好(不低于75分)。
第四章 推免工作流程
第六条 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仅面向选择继续在本学院按工程师培养模式深造的学生开展。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对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进行排序,并对其推免资格进行审核。
(二)学生综合学业成绩的基本原则为:
1)综合学业成绩以学年加权平均成绩为主要依据,高年级课程成绩权重相对更高。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2)综合学业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入,不计入补考或重修成绩。
(三)如学生自愿放弃推免,以提交书面说明为准;
(四)排序结果及拟推荐名单经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审批。
第五章 其它
第七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二)有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的;
(三)违反学校规定,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的。
第六章 申诉与监督
第八条 整个推免工作过程均接受学校、学院及学生的监督。如对推免工作过程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
学院设立监督渠道如下:
联系人:黄焜瑜
联系电话:0571-28881254
电子邮箱:huangkunyu@buaa.edu.cn
第九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英国上市公司365所有,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负责管理和监督。方案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英国上市公司365
2026年9月8日
附件一:
1)设定学生前三年第一到六学期,每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记为: S1, S2, S3, S4, S5, S6;
2)高年级课程比低年级课程难度大,专业性强,所以给与更高权重。第一到三学年的权重分别记为:W1, W2, W3;
3)综合学业成绩可由如下公式计算,其中,W1=1, W2=2, W3=3 :
